庞凤喜: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

发布者:夏鹏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10

学术期刊财政研究》2023年第5

【作者简介】庞凤喜经济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批文澜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税收评论员、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等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主要从事税收理论、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研究,以及社会保障财政问题研究。

【主要观点】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是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对数字中国建设做出了全局性、长远性重大战略部署。理论上,作为生产力范畴的数据要素,对经济总产出的贡献度正在不断提升,使税源的形式与范围大为拓展。但在实践中,数据要素的高效流动、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以及日益丰富的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始终领先于税收汲取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的方式与范围,其结果是,制度与征管层面的税基侵蚀与税收流失风险依旧存在,亦对不同企业的税负公平性形成挑战。据统计,欧盟内部传统行业的平均有效税率为23%,而数字行业的平均有效税率仅为9.5%。我国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亦显示,互联网行业“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数字化转型影响企业税负的作用机制与实际效应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应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文基于数字化转型赋予企业数字技术、经营流程与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动能,实现税源扩大与利润增长,但在现行税制框架下未能充分征税的逻辑,研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与机制。进而基于2010—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年报文本数据与财务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数字化转型显著降低了企业税负;第二,数字化转型通过提升企业数字化创新能力降低了企业税负;第三,数字化转型降低企业税负的效应,随企业规模、地区互联网普及程度与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的上升而增强。

因此,提升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治理效能,有必要从如下方面推进税制的适应性调整与优化:第一,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税制要素与征税规则设计;第二,增强税收优惠激励数字经济发展与企业数字化创新的实际效果;第三,继续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普惠金融支持,推动中小企业等高效合理地开展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企业的数字化治理水平。

本文的边际贡献是:第一,从企业税负的视角拓展了数字化转型经济效应的研究,并将数字经济税收治理的研究视野由宏观、中观延伸至微观;第二,研究思路上,立足税制因素,从理论上分析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第三,研究方法上,基于中央层面数字经济政策语义体系,同时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利用上市公司年报文本刻画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指标,从而改进了已有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度量方法,为评估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与机制提供了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支持。